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104年度永和區太極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實施要點
1.         指導單位:新北市永和區公所、新北市太極拳總會
2.         主辦單位:新北市永和區太極拳協會
3.         協辦單位:永和區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4.         參加單位:永和區轄區內各學校、社區、公園太極拳教練場
5.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4426日(星期日)
6.         比賽地點:新北市永和區國父紀念館.(新北市永和區光明里竹林路202號)
二、競賽規程:
第一條、 競賽項:
個人套路分齡賽:
(一)新北市統一拳架太極拳64式第二段,限時89分鐘。
(二)太極拳24式競賽套路,限時45分鐘。
(三)42式太極劍競賽套路,限時34分鐘。
(四)傳統太極劍,限時45分鐘。
註:(1)個人套路分齡賽各教練場至少報名5級以上。(2)比賽服裝:統一穿著永和太極拳運動上衣,黑色功夫褲。(未依規定穿著,裁判將以服裝不整扣分)
個人分齡賽分級表
項目        新北市統一拳架太極拳64式第二段,限時89分鐘
性別        男子組 女子組
級別        青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樂活級    松年級    銀髮級    長青級   

項目        24式競賽套路,限時45分鐘
性別        男子組    女子組
級別        青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松年級    青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松年級

項目        42式太極劍競賽套路,限時34分鐘
性別        男子組    女子組
級別        青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松年級    青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松年級

項目        傳統太極劍,限時45分鐘
性別        男子組    女子組
級別        青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樂活級    松年級    銀髮級    長青級                           
註:分齡賽不拘體重,分級如分級表。各級報名未達3人者,取消比賽,不得異 議。

第二條、選手參賽年齡: 個人分齡賽依分級表規定。年齡計算以104年度新北市太極拳運動大會比賽 104 6 30日為準,報到時請帶身分證或會員證正本核驗。

第三條、參賽資格標準: 一、本屆所有比賽限已繳永和區太極拳協會104年會費之會員報名參加。 二、報名以教練場為單位,限各教練場主任推薦之選手集體報名。

第四條、報名人數規定: 分齡賽每一教練場報名每級限二人,每人可報名二項,報名人數須達會員人 數百分之二十以上。
第五條、報名及抽籤:
一、向新北市永和區太極拳協會辦事處(新北市永和區安平路1458126樓)報名,電話:2921-7598
二、自即日起至43日止,逾期不受理,各教練場統一集體報名。
三、47日(星期二)上午1030分假辦事處抽籤(新北市永和區安平路1458126樓)並開賽前籌備會。
第六條、比賽制度:套路比賽採一次決賽制。
第七條、報到:
一、報到時間:426日上午730分報到,8時開始比賽。
二、比賽地點:新北市永和區國父紀念館(新北市永和區光明里竹林路202號)。
三、報到時分齡賽選手須親自攜帶身分證或會員證正本,接受大會核驗。
第八條、成績計算方式及名次判定方式: 個人分齡賽依比賽規則評分。每級依成績高低錄取前三名。
第九條、比賽程序:
一、賽員應於出賽前30分鐘接受檢錄準備上場比賽。
二、比賽期間必須服從裁判員之判決。
三、賽員應穿著運動服、運動鞋。
第十條、比賽規則:
一、依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太極拳比賽規則辦理。
二、成績得分只取小數點後三位數,其後直接刪去,不做四捨五入。 三、得分相等處理辦法:
1)兩個無效分平均值接近最後得分者列前,無效分的平均值必須 除到盡。
2)兩個無效分平均值高者列前。
3)低無效分高者列前。
4)若以上皆無法分高低時,名次則抽籤決定。

第十一條、獎勵: 個人分齡賽冠、亞、季軍者各頒發獎盃壹座。
第十二條、領隊會議:
一、時間:中華民國104426日(星期六)上午730分。
二、地點:比賽現場。
三、附則:
1.    套路比賽之裁判,由大會洽請新北市太極拳總會就具有裁判資格者聘任 之。為樹立規則威信、發揚運動精神,成績經評定後不得抗議。

2.    比賽中如有申訴事件,應於當場以口頭提出,並於30分鐘內由該屬單位 以書面向大會申訴,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否則視同自願放棄申訴 權。申訴案件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如申訴案件經裁定不成立時,其繳納 之保證金即抵充大會基金,不另退還。不按上述申訴程序擾亂會場秩序 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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