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

第四屆第3次理監事會暨各教練場主任聯席會重要決議事項

  • 104年度區錦標賽地點、日期
    決議:地點:永和國父紀念館,日期:426(星期日)
  • 104年度會員大會地點、日期
    決議:預訂815(星期六),依地點選定簽約後定案。
  • 各場繳交費用個自電匯本會帳戶
    決議:大筆金額可分12次由各場經辦人直接以聯行電匯到本會帳戶。帳戶名新北市永和區太極拳協會解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         
  • 討論榮教資格,服務5年以上,滿70歲以上
    決議:服務5年以上,滿80歲以上。105年度開始實施。
  • 建議新生入會各場先依「統一表格」繕打電子檔後傳給總幹事,再由總幹事傳到總會。
    決議:通過。
  • 建議本會統一發放各教練場服裝由工廠直送各教練場,經辦連絡人簽收,各場單據再由工廠寄到總幹事作請款依據。零星領用則由各場經辦連絡人和總幹事約定後各別到總幹事指定倉庫領用。
    決議:通過。
  • 建議3/29統一傳統劍教學改到3/22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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